第一千三十百五十章 他人之鉴-《重生于康熙末年》
第(2/3)页
永亮那边,又有个大肚子外室不知何时进门,宁老太太也不放心将两个孩子交给永亮。
永亮之母曾上小四合院叫儿子回家,还让他早曰娶自己外甥女过门。
结果永亮只肯承认表妹是外室,不答应娶为妻;永亮之母气个半死,可也拿永亮没法子,便直接雇了轿子,将大肚子的外甥女抬到小四合院。
这个姨表妹,本是图高门大户的富贵,才在姨母的撺掇下放下身段勾引表哥,没想到表哥却被撵回本房,名下连一亩田产都没有,连这栖身之所也是租的。
她悔之不已,却又无可奈何,只好压下满心不满,重新拉拢永亮。
永亮恨自己的同时,也没了怜香惜玉的心思,直言自己要为妻义守三年。表妹这里,若是愿意留,他也能供一碗饭;若是不愿留,待生下孩子后,可以有他嫁。
姨表妹见他如此绝情,少不得再次搬出永亮之母。
姨表妹在心存不甘时,也是有了其他心思,谁不想吃香喝辣。可表哥即便挂着工部差事,可俸银有限,家无恒产,她这般年轻,又有几分姿色,实不愿跟着苦熬。
永亮之母却不信永亮精穷,这些年来只永亮手指缝里漏出来的,都使得他们这一房买田置产,呼奴使婢。
毕竟做了十多年家主,要说全无私房,那谁信?
就算银钱真的不多,只永亮名下的衣服饰品、古董字画,也是价值不菲。
于是,永亮悲剧了。
她的生母,理直气壮地来为外甥女出头,要分儿子一半身家。
按照她的说法,即是他不待见,就不留着自己的外甥女在这里讨他嫌,可毕竟有了他的骨肉。即便生下孩子,再走一步,就凭清白不在,哪里还能寻到正经人家。
顾念夫妻之义也好,还是想着骨肉之情也好,永亮还是当给表妹预备一份嫁妆……听说闹得很热闹,永亮这边只肯给一百两银子,远达不到永亮之母的所求。
永亮之母不忿,差点要去衙门闹,最终被永亮之父拦下。
永亮之母不甘,可永亮又闭门不见,她便放出话去,要用“忤逆不孝”的罪名收拾永亮。
有两个族人,不知是出于同情,还是出于想笑话,到永亮跟前传话。
永亮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取出两张文书拿给两位同族看。
一张是当年永亮过继时,永亮父母按过手印的契书,上面书着自家四子,家贫难养,情愿将四子过继他房,从此父子、母子再不相干。还标明了宁老太太付给两口子的一笔恩养费,算是不让他们夫妻两个白养儿子一场。契约书最后一条,注明永亮与他们夫妇再不相干、生死不问的字眼。
看得那两个族人眼睛直愣。
这哪里是过继文书,这明明是卖子文书。
另外一张,是九门都统衙门提供的另户证明。
永亮在宁老太太这房名下另户,读力成支,做了旁支族人。
两人面面相觑,不明白为何当年永亮父母对永亮纠缠不休时宁老太太不拿出那张文书,也不明白在年前分产时对永亮恨之入骨的宁老太太,怎么又答应永亮依附嫡支开户。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