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鞭笞天下(上)-《泰昌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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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罪状是刑部草拟的,但结尾却并非按照惯例,请求天子批准将人犯依律押赴市曹斩首示众,而是用了“代天降罚”这样的字眼。
底下的百姓不明就里,可门楼上的阁臣、部卿却清楚得很。“代天降罚”实在是太模糊了。
臣僚开始猜测皇帝要对刑台的罪官施以廷杖。廷杖虽是杖刑,但不在笞、杖、徒、流、死五刑之中,和律法中规定的杖刑根本不是一个东西。
如果说“杖刑”是法定刑,那“廷杖”就是口含天宪的皇帝降下的“天定刑”。很多人在受刑时会被立毙杖下,幸而不死者也会在臀部留下永久性的伤痕。算是有明一代所有京官闻之心惊的恐怖刑罚。
但与斩、绞、磔这类必死之刑相比,“廷杖”中的猫腻太多了。廷杖的次数,监刑的人选,行刑的部门......每一个节点都能反映皇帝的心思。
刑罚早定,所以天子没有更多的表示,而是直接下令:“开刑!”
“开刑!”他的天语纶音再次传递。
每一名人犯身边都安排了四名行刑宦官,这二百人全部来自东厂。往日,他们对外人行刑,而今日,他们要对自己的上司行刑。
崔文升身边四名东厂行刑宦官的四根廷杖动了,前两根划过行刑台上的木板,发出催命符般的响动。响动很快停止,因为这两根廷杖从他的腋下穿过,挑起了他的上身,而后两根则同时朝着他后腿的腘窝处击去。刚被拉起来的崔文升又跪了下去。
“喔!”人群中爆发了激烈的欢呼。
他们大多听不懂,甚至听不到刑部尚书宣读的罪状,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相信这些人有罪,因为这刑罚天子亲宣的。
按照廷杖的一般程序,前两根儿架着人犯的廷杖现在应该往后一抽,使得人犯的身躯趴在地面上。然后四个行刑宦官要立刻用脚踩在人犯的两只手背和两个后脚踝上。这样将才能人犯以大字形紧紧地固定在地面上,方便后续的行刑。
但两名行刑宦官没有再动,而是用廷杖将崔文升继续架着。紧接着,余下两名击打后腿腘窝的行刑宦官放下廷杖,一前一后地配合着将崔文升身上的棉衣给扒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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